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
電子商務亟待轉型:從價格戰轉向需求競爭
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
大陸網路資訊-必知十大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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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
發現新台幣,不如搶賺人民幣
如果你沒接到此波商機,沒關係紅陽ecfa兩岸通商務平台,把你的台灣精品,透過網路境外交易的方便性及ECFA兩岸通商務平台的金流、物流、資訊流、商流、及服務流的服務,讓兩岸電子商務發展從此跨入另一個嶄新境界。
紅陽科技本著10年的中小企業平台實務經驗、系統技術,網上安全交易的專利,將是兩岸商貿平台最佳的實現者。
新華社:2010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將達15萬億元
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
中國跨境網購比例亞太最高
中國跨境網購比例亞太最高
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
華文電子商務行動計畫
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一個新的選擇——銀聯網上商城
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
商品如何在CIECC(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)曝光
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的定位
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
中國網路商店淘金秘笈
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
如果客戶想採用PAYPAL?
第一.
如客人非PAYPAL會員,加入後方可付款,且需次月收到信用卡帳單後,方可進行會員認證,那時才可刷卡付費,時程頗久,也可能因此失去訂單.
第二.
因客戶需先存款到PAYPAL,所以往往需存入比實際交易金額高之點數(因為匯差問題),方可付款.
第三.
國內銀行針對國外交易,往往對高額刷卡有限制,影響客人付款.
第四.
雖然以台幣金額購買,然實際交易仍為美金交易,故次月發卡銀行會向持卡人多收一筆外幣交易費用,大約在1-2%左右(或外幣交易手續費300),又增加客人負擔.
第五.
當您向PAYPAL請款時,同樣會將PAYPAL以美金換算為台幣,並扣除3.4%,因匯差再減少您的收款金額,約在0.5-1.5%左右,且撥款期更難以掌控.綜合算來,平均大約支出6.5%.
搶陸客刷卡商機 收單業者爭收銀聯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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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已開放國內3家收單銀行承做大陸銀聯卡收單業務,未來可能出現一個商店擺出3台刷卡終端機搶銀聯卡業務,為了服務大陸客,業者還推出「一機4功能」,承做各種品牌及多種刷卡方式。 市場前3大收單業者是聯合信用卡中心、中國信託及環匯亞太信用卡公司,目前已全面承做銀聯卡收單。銀行主管說,雖然環匯亞太是最後一家加入,但因為環匯收單的特約商店遍及國內高檔精品店及五星級飯店,未來銀聯卡收單業務量可期。 為爭取銀聯卡業務,收單業者各憑本事,有些打出回饋戰,例如刷某收單公司的POS機,就有回饋;中國農業銀行周二登台促銷「金穗銀聯台灣旅遊卡」,中國農銀就與台北101、及聯合信用卡中心合作,在101店內刷到新台幣3萬元,就回饋持卡陸客一分好禮。 環匯亞太則獨家推出「一機4功能」的POS機,強調一台刷卡終端機,可同時接受「威士卡、萬事達卡、銀聯卡及DCC(接受客戶用母國貨幣交易)」,是目前功能最多的刷卡機。 台灣許多大型商店由於接受信用卡刷卡量大,會同時與2到3家收單業者簽約合作,像台北101大樓內商店、SOGO百貨都是,所以未來一家能收銀聯卡的商店,可能在櫃檯上同時擺放3台刷卡終端機(POS)都能接受銀聯卡刷卡。 環匯亞太信用卡公司總經理許仁德說,所謂DCC交易,是客戶可直接用母國貨幣付款,例如一個香港旅客在台北101消費後選擇刷DCC,就可直接用「港幣」結帳,不用先刷台幣後再轉換成外幣結帳。 許仁德說,若來台灣的大陸客,是持「雙幣銀聯卡」(可以美元及人民幣支付)也可選擇用DCC交易;但因為目前銀聯卡在台灣消費,還不能用人民幣結帳,因此陸客目前還是以美元結帳。 【2009/12/13 聯合報】 |
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
選對地方,釣到魚
ECFA『兩岸通』B2B2C的電子商務商貿平台
紅陽科技至現今2010年,企業商戶總累計數已達35000家,年交易量更達60億元,已實質成為臺灣最大的網路金流。
鑒於兩岸的經貿往來的迫切需求,尤其是兩岸的電子商務的強勁成長,紅陽科技亦於2010年4月份與『中國銀聯電子支付』,簽署了『境外商戶往上支付接入服 務協定』,對兩岸電子商務的金流服務起到了一個里程碑的效應,也對兩岸的電子商務的佈屬,起了決定性的影響。
紅陽科技亦隨著兩岸金流的成功串接,進一步的跨入成為兩岸商貿平台的提供商,提供兩岸的物流、金流、資訊流、商流、服務流的ECFA『兩岸通』B2B2C 的電子商務商貿平台,讓兩岸的中小企業能專注於本業的商品製造,其他相關的商品曝光、銷售、商品運送、收付款與產品後續的售後服務網的建立,都交給此平台 完成,實現兩岸的商貿專業分工,促進兩岸的電子商務發展。
紅陽科技亦將導入現有35000家中小企業商品與通路的資源,並與『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』旗下的『國富通』B2B2C的商貿平台做緊密的整合,提供兩岸 供應商與通路商資源的撮合與網上交易的商貿平台,透過平台整合金流、物流、資訊流、商流與服務流的服務,讓兩岸的電子商務發展從此跨入另一個嶄新境界。
紅陽科技本著10年的中小企業平台實務經驗、系統技術,網上安全交易的專利,將是兩岸商貿平台最佳的實現者。
紅陽科技將ECFA放入一片光碟中
紅陽科技『兩岸通』商貿平台與大陸商務部(誠商網)橋接啟動儀式 由於台灣是一個海島型經濟體,貿易一直是台灣成長的主要動能,而大陸經濟崛起的事實,致使台灣不得不面對這個亞太地區僅次於日本最大的經濟體。在兩岸合作 經濟架構協議ECFA於本月12日正式生效後,一般認為可以為台灣中小企業開創不少市場的先機,但是台灣中小企業由於缺乏跨國的經營能力,以及受限於本身 資源整合限制,對於政府努力釋出的龐大商機,卻是陷入看得到吃不到的窘境,正需要政府更多的協助與輔導。
據 CNNIC 調查,去年大陸網路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到 2500 億人民幣;今年網路購物市場將有更大規模的發展,而台灣中小企業考量節省成本並降低風險的因素,通常會先以電子商務的貿易方式作為進入大陸的試驗跳板,但 由於政治經濟文化的差異,往往遇到許多問題而無法解決。例如如何登記公司?如何申請入網憑證?如何建立網站?也將遇到,如何收錢?如何報關出貨?如何找到 受歡迎的產品?如何做好售後服務?…等問題,都是台灣中小企業進行兩岸貿易所遇到的諸多障礙。
有鑑於此,在經濟部商業司的『搭橋專案』成功輔導下,紅陽科技與大陸商務部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(誠商網)將於9月27日共同發表了『 ECFA 兩岸通商貿平台』,計劃透過兩岸緊密的資源整合,提供免費的資訊化經營平台,解決中小 企業前往大陸發展商務所遇到的所有問題,以創更大商機。『ECFA 兩岸通商貿平台』是由紅陽科技所推出的雲端運算概念系統,整合兩岸金流、物流、商流、服務流及資訊流五流合一的高效率電子商務平台。台灣的廠商只要藉由一 張光碟片就可以將所有服務一次搞定,順利的將產品銷往大陸,輕鬆的在家等貨款進帳,可以說是台灣中小企業進軍大陸的最佳法寶。 此次『ECFA 兩岸通商貿平台』 可以成功推出,要特別感謝及歸功各協力廠商提 供完整的系統服務,例如: 上海銀聯ChinaPay提供的境外支付服務、CIECC誠 商網的中國大陸內貿平台會員基礎、展翔物流公司一條龍報關運送服務、安泰銀行價金保管服務、上海活網集團的市場調查服務…等,建構了五流合一的完整供 應鏈,可以說是兩岸電子商務平台的創意結合。
未來紅陽科技與中國電子商務中心 CIECC 將積極扮演台商前進大陸的最佳伙伴,吸引更多的台商一同分享這個龐大商機,在不久的將來MIT的產品必將藉由『 ECFA 兩岸通商貿平台』的貢獻在大陸發光發熱…
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
什麽樣產品,不能進大陸銷售?
A、出口
1、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(仿真玩具槍等)、彈藥、火藥、雷管及爆炸物品等;
2、國家貨幣(現金等)、外幣、有價證券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;
3、對中國大陸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,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捲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影帶、影音光碟、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;
4、各種毒藥(如:氰化金鉀等),白色粉狀物品,白色晶體狀物品,液態狀物品;鴉片、嗎啡、海洛英、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;
5、帶有危險性病菌、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、植物及其產品;
6、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其他食品;
7、文物及其它禁止的文體;
8、動物、植物(均含標本)、種子、繁殖材料及其它產品(如瀕危及珍稀動物皮革、毛皮等);
9、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;
10、泥土。
B、進口
1、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(仿真玩具槍等)、彈藥、火藥、雷管及爆炸物品等;
2、國家貨幣(現金等)、外幣、有價證券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;
3、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;
4、各種毒藥(如:氰化金鉀等),白色粉狀物品,白色晶體狀物品,液態狀物品等;鴉片、嗎啡、海洛英、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;
5、帶有危險性病菌、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、植物及其產品;
6、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其他食品;
7、文物及其它禁止的文體;
8、動物、植物(均含標本)、種子、繁殖材料及其它產品(如瀕危及珍稀動物皮革、毛皮等);
9、對中國大陸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,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捲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影帶、影音光碟、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;
10、泥土。
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
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
『雲端ECFA在線,兩岸商機無限』
適合對象:
1.已經與大陸有各種商貿活動往來者。
2.想將自有商品銷售到大陸者,想要更多曝光機會.
3.有人民幣匯款、收款需求者。
4.想創業者。
5.想找經銷商者。
6.各類供貨商、通路商、零售商。
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
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
卡卡分不清楚
信用卡(Credit Card) 是一種消費支付工具,也是目前僅次於現金、最普遍受歡迎的塑膠貨幣。「信用卡」由金融機構所發行,發卡單位根據申請人的個人信用記錄核發消費信用額度,因此也代表個人的信用憑證。使用信用卡之好處如下:
1.不必攜帶大量現金,避免出門攜帶大量現金的風險。
2.擁有『先消費、後付款』的好處。
3.可利用其「循環信用」功能,延後部份款項之支付,彈性理財。
4.對個人信用及身份之肯定。
5.全球普遍通行之支付工具:目前全球已有超過 200 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,1300 萬以上的特約商店接受信用卡。
6.在全球各地也有 16 萬台以上的提款機可接受信用卡提領現金。
7.理財工具:使用信用卡,可在每月的對帳單中得知個人的消費記錄,而且每一筆刷卡消費都有簽帳單可以留存對帳,收支清楚明瞭。
普通卡(Classic Card)
一般來說,普通卡只要年收入22萬元以上即可申請,年費較低,但信用額度亦較低,會員權利亦較少。適合一般社會新鮮人、年收入不高者或學生。
金卡 (Preferred Card/ Gold Card)
金 卡和普通卡(Classic Card)的主要差別在申請資格上的限制及信用額度之高低。金卡需年收入40萬元以上方可申請,銀行所授與金卡的信用額度也會較普通卡高。金卡年費通常也 為普通卡之二倍,但可享有較多之會員權益,如海外緊急救援、高額旅遊險、免費道路救援等等,以提供持卡人更尊貴的服務。適合年收入較高、消費力強、常旅行 者。
白金卡 (Platinum Card)
目前屬發卡組織所推出之頂級信用卡。除收取高額之年費外,會針對經常出國旅遊的高階人士提供更週到之附加服務,如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、免費汽車拖吊、高額意外險、高爾夫球會員卡優惠等。適合社會之頂極人士,如企業經理人、高階主管等。
商務卡、公司卡 (Corporate Card)
專為公務使用而設計的信用卡,是由公司向銀行提出申請,以提供員工出外洽公時刷卡花費之用。員工使用公司卡簽帳後,帳單由公司直接繳付,可節省傳統員工報帳及請款之手續。
附卡 (Supplementary Card)
信 用卡主卡之持卡人可為親友申請附卡。附卡和主卡共用一張信用卡之信用額度,帳款會出現在同一張對帳單上。主卡及附卡之權利義務基本上是相同的,但如主卡一 掛失,附卡將不能使用,附卡掛失則不會影響主卡。通常附卡規定申請人須為15歲以上,且為正卡持卡人之父母、配偶、配偶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子女。
學生卡 (Student Card)
由於學生還沒有經濟自主權,因此銀行會給予較低的額度。但對於二十歲以上的學生申請人,發卡機構應將發卡情形通知持卡人的父母,請他們特別注意持卡人的使用情形。發卡機構對於學生核發的卡片以三家發卡機構為限,且每家發卡機構所核給的總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。
有固定收入的學生也可另行準備收入證明,以向銀行申請較高的信用額度。學生可先利用學生卡,建立與銀行往來之良好信用,未來出社會後即可提高信用額度,成為一般卡的持卡人。
簽帳卡 (Charge Card)
簽 帳卡一般被認定比信用卡更具身份表徵,擁有極高消費能力,其發卡之審核標準亦較嚴格,如大來卡、美國運通卡。而簽帳卡並非信用卡,其與信用卡最大之差別在 於限制消費者的還款方式。在額度方面,簽帳卡在消費限額上頗有彈性,持卡人鮮有刷爆之現象,是常刷卡大筆金額之持卡人的最佳工具。其入會費及年費通常也比 信用卡高出許多。在付款方式方面,簽帳卡必須於繳款期限內,全數繳清,不能像信用卡般,使用循環信用來延後部份款項之付款。
認同卡 (Affinity Card)
認同卡是發卡銀行和非營利事業機構、宗教團體或慈善機關所聯合發行的信用卡。認同卡之功能基本上和信用卡是一樣的,但通常銀行會將持卡人消費金額之特定比例回饋給此非營利機構,如宗教認同卡、學校認同卡、職棒認同卡等等。
聯名卡 (Co-Branded Card) 聯名卡是發卡銀行和一般企業或營利事業合作聯合發行之信用卡,其功能和信用卡一樣,但較具商業導向,比一般信用卡多了企業所賦予的各項功能或特殊優惠,以回饋持卡人。如航空公司聯名卡、百貨公司聯名卡、汽車公司聯名卡等。
網銷如何申辦營業登記?
一、 適用範圍:
個人以營利為目的,採進、銷貨方式經營,無實體店面且無其他對外營業之固定場所,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。
二、 應備資料:
(一) 負責人(個人)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(二) 負責人(個人)印章。
(三) 營業人印章(以負責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得免附)。
(四) 居住地證明[1](以戶籍地為登記地址者免附)
(五) 網路交易明細資料(必要時請提供收款存摺影本)
(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者得免附)。
三、 辦理方式:
(一) 由負責人(個人)向戶籍地或居住地(擇一)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申請營業登記。
(二) 應填表格:營業登記(設立)登記申請書(其他類)1份。
(三) 填表說明:
1. 「營利事業名稱」欄:填列個人姓名或商號名稱。
2. 「營利事業所在地址」欄:填列戶籍地或居住地。
3. 「營業項目」欄:除依實際經營項目填列外,加填「網路購物」[2]。
4. 「網域名稱/網址及會員帳號」欄:填寫網域名稱或拍賣網站網址及會員帳號[3]。
5. 「電子信箱」欄:填寫電子信箱號碼[4]。
6. 「營利事業所在地房屋稅籍編號」欄:本欄免填[5]。
7. 「營利事業蓋章」欄:蓋用營業人印章;以個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,蓋用個人印章。
8. 「負責人蓋章」欄:蓋用負責人印章。
四、 營業稅課稅方式:
(一) 自動報繳:
營業人每月網路交易之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者,除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者外,應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統一發票,並以每兩個月為一期,於次期開始15日內(分別於每年1月、3月、5月、7月、9月、11月之15日前),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,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,向登記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、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。如有應納營業稅額者,應先向公庫繳納後,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。
(二) 查定課徵:
營業人每月網路交易之銷售額在新臺幣(以下同)8萬元以上、未達20萬元者(含新設立或尚未開業者),稽徵機關得核定免用統一發票,依照網路交易明細資料(必要時請提供收款存摺影本等資料)查得之銷售額,按1%稅率計算營業稅額。每三個月(分別於每年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底前)郵寄繳款書通知繳納;如平均每月銷售額低於8萬元(銷售貨物者)或4萬元(銷售勞務者)者,免徵營業稅。
五、 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 以營利為目的之網路拍賣業者如果每個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(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),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(稅籍)登記,惟一旦當月銷售額達8萬元(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)以上者,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營業(稅籍)登記並報繳稅款,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補稅及處罰。
(二) 負責人如係未持有國民身分證之外僑人士,應檢附統一證號或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。
(三) 負責人如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,並應附法定代理人證件1份。
(四)稽徵機關以「營利事業所在地址」欄所填列之地址,為繳款書及各種文書之送達地址。
[1] 「營利事業所在地址」欄填列戶籍地或居住地,毋須檢附房屋稅繳款書或租賃契約書等,惟為確認該地址填列無誤,以免稅單無法送達而造成欠稅,以致影響當事人權益,以居住地為登記地址者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:載有申請人姓名及居住地門牌之各類帳單)
[2] 現行行業代號:481112為電視、網路購物,建議修正行業代號時,將「網路購物」另行配賦一個專用的行業代號並更名為「網路交易」;另於BGM105W、132W新增「網路銷售」註記欄。
[3] 修改申請書,於「營業項目」欄下方空白處增列本欄;稅籍檔則於BGM121W之「20其他重要備忘事項」欄中註記。
[4] 修改申請書,於「營業項目」欄下方空白處增列本欄;稅籍檔則於BGM121W之「電子信箱」欄中註記。。
[5] BGM105之房屋稅稅籍編號以「#」註記。